深圳外国公司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发布时间:2020-05-28 08:40:00

深圳外国公司分公司注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材料?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深圳市外商投资公司注册分公司的条件和材料。我希望我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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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深圳外国公司分公司登记条件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国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设立分公司申请报告(合资公司提供意向书和项目建议书);

4、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

5、租赁(凭承租人产权证)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和土地承包合同;

6、投资者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境内外投资者(非自然人)主体资格审查申报表(投资者为自然人的,不填);

8、涉及国有资产投资的,应当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9、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工业项目)或项目申请报告(工业项目);

10、公司章程(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还应签订合同),由多个外国合营者共同投资时,应签订合营协议;

11、监事、董事、经理名单、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详情欢迎您咨询数千年。

二、 外商投资企业深圳分公司登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签署);

3、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自有房地产权属证明复印件;

4、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编辑提醒您,如提交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以上是对深圳市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对登记注册所需的条件和材料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